中宏網北京9月19日電 (記者 王鏡榕 視頻報道 周子怡) 9月19日,聚焦“提振信心 統籌發力——推動新時代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主題,中宏論壇第四十一場在線研討會圓滿召開。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金雪軍應邀出席論壇并作主題發言。
以下是金雪軍發言:
長三角是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最早也是目前民營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在新時期也必將站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前列。從經濟學的角度看,經濟主體的行為總是受制于意愿與能力這兩個因素,因此,在新的條件下如何構筑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優勢,我覺得可以從三個方面著手。
第一,創造最優營商環境。營商環境就是生產力,對民營經濟來說更是如此。優化營商環境需要從需求端、供給端、對接端、區域端、行業端來激發,從價值鏈、產業鏈、供應鏈的完整與順暢入手。世界銀行有一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涵蓋企業從開辦、運營、注銷的全流程,通過梳理排名靠前的二十個和墊底的二十個樣本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有幾點要強調:一是市場環境,維護市場體系的公平性,保證產業政策的“競爭中性”。民營企業的不少困難直接來自非平等競爭,平等競爭是民營企業營商環境優化之本。競爭條件既包括市場準入,也涉及稅費負擔、融資條件,還包括公共服務、政策執行等。需要帶有“競爭中性”性質的普惠性政策,成為優化營商環境的目標取向。二是政務環境,把握“放管結合”的平衡性,提升政府服務的效能。“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質量;“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實惠。各類重復審批大幅精簡,不必要的審批下決心取消。當然,放權不是放任,而是把主要精力用在“事中”“事后”監管上。要繼續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新興產業很多是想象不到、規劃不出來的。在服務方面,“有求必應、無事不擾”“數據多跑、群眾少跑”。改善營商環境,歸根結底,取決于企業是否滿意,創業是否方便,要以企業體驗為根本的檢驗標準。從政府“考核導向”轉變為企業“評估導向”,這應該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根本檢驗標準。三是法治環境,加強基本政策的法治性,維持配套機制的靈活性。將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轉化為法律法規,在實際生活中“可執行、可量化、可追責”。基本政策穩定就是以法治的形式對政策進行穩定化,讓它“穩定、透明、可預期”,用制度化和法治化來穩定和提振民營企業家信心;配套機制的靈活性是針對當前情境所制定的輔助機制,目的在于應對突發狀況和較為特殊的難點。四是要素環境,強化要素供給的支撐性,激發要素資源的流動性。完善創新鏈、整合產業鏈、激活資金鏈、培育人才鏈、優化服務鏈,推動產業、學術、科研、成果轉化、金融、人才、政策、中介、環境、服務等方面因素融合提升。針對“五鏈”和“十要素”中的問題有針對性地“補短板”。長三角地區一直重視營商環境的優化,在營商環境建設上也有自己的優勢,接下來,可結合世行營商環境指標,構建長三角一體化的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及時監控把握長三角營商環境建設的現狀,借鑒相關評估方法,對長三角各地開展定性和定量評估,以評估為手段推動營商環境的優化提升。
第二,出臺有效支持措施。面對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民營經濟的發展也面臨著不少困難,需要采取有效政策,通過各方協力,解決在新的條件下民營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在這方面,長三角地區也走在了前列,如浙江最近又出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32條政策,著眼“提信心、強預期”“降門檻、擴領域”“真公平、破隱性”“拓市場、促轉型”“強服務、優環境”。之所以浙江會率先出臺,我認為有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民營經濟在經濟發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包括對于就業和稅收,對于滿足市場、活躍市場,對于推動創新發展等等。當前的環境下,民營經濟的發展也面臨著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二是浙江是民營經濟大省,民營經濟也是浙江的金名片。三是要推動民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需要根據新的條件、新的要求,從整合集成上實施明確切實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未來對浙江民營經濟的發展,我認為能發揮很好的作用,一是政策措施體現了綜合與系統性,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協調,科技創新、創業投資、市場采購等環節措施明確。二是政策措施體現了實效與操作性。三是政策措施體現了浙江的特色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有明確政策措施強化優質企業梯度培育等等。通過有針對性的政策實施,將使長三角地區的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優勢得到進一步發揮。
第三,加快推進轉型升級。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發生了很大變化,不用說與改革開放初期相比,就是與加入世貿組織初期相比,民營經濟遇到的市場需求與市場競爭狀態也完全不同。同時,國家也提出打造創新型經濟,實現雙循環,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等新的目標、新的要求,這客觀上決定了加快推進民營經濟轉型升級步伐的迫切性。一是建立高質量發展目標,提升民營企業的發展水平。通過提升行業標準,強化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建設,進一步順應市場需求、做優質量、做強品牌、做大規模,提升產品競爭力,培育壯大民企經營的新模式、新業態;根據市場消費需求,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向中高端價值鏈轉移,逐步淘汰低端產品,避免形成產品低質、低價競爭的局面;以行業龍頭骨干民企為切入點,以產業鏈培育為抓手,培育區域優勢產業集群。二是加大創新力度,筑牢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基石。面臨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等多重壓力,民營企業有必要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如建立技術協同攻關與技術共享平臺,成立民營企業創新聯合體等。三是堅持數字化賦能,實現數字經濟與實體產業深度融合。通過數字化轉型升級、融合創新,提高自身競爭力。如發展數字營商平臺建設;支持民企向數字化改造、智能制造等方向探索經營新路線和新模式;以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推動建立民營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渠道,打通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間的溝通渠道。四是加速成果轉化與知識產權保護,擺脫技術“卡脖子”問題。現在企業知識產權占到了科技成果中的多數,發展知識產權融資破解“融資難”問題;在長三角地區織好“全球科研人才合作網”“產學研協同網”。五是加大特色民企布局,推動民營企業區域均衡發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對于解決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推動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推動長三角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民營企業上市;培養區域特色民營企業,推動特色民企做大做強,發揮龍頭企業的輻射效應,帶動當地產業集聚發展。
總之,通過營商環境、政策支持與轉型升級三方面的努力,發揮環境優勢、政策優勢和轉型優勢并形成合力,使民營經濟有高質量發展的信心與能力,構筑新的條件下長三角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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