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共同富裕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關系黨的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推進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集中體現,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關系著黨的執政根基和民心所向。當前我們正處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階段,扎實推進共同富裕是黨中央總攬全局、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在消除了絕對貧困之后乘勢而上所追求的更大進步,將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共同富裕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周期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將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的關鍵時期,同時也是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速期。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達到2.64億,占總人口的18.7%,而65歲以上人口比例也已達到13.5%。根據預測,十四五期間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數量將突破3億;至本世紀中葉,我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將接近總人口的三分之一。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存在基數大、進程快和未富先老的三大特征,并將對全要素生產率與傳統優勢行業等各個方面產生負面影響,壓力日益增大。因此,黨中央于2020年提出了“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人口基礎將是穩定的超高水平老齡社會,既然老齡化步伐無法逆轉,實現“中國夢”宏圖偉業的過程也一定是經濟社會發展主動適應老齡化的過程。在“十四五”和更長時期內,“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對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深遠的意義。2021年10月,在中國傳統節日重陽節來臨之際,習近平總書記對老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老齡工作,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落實好老年優待政策,維護好老年人合法權益,發揮好老年人積極作用,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再分配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關系到老年人口生活福祉的重要政策工具。實現共同富裕,必須提升再分配效果。需要加大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穩步提高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水平。2021年8月17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明確指出,“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要“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再分配制度中的養老保險相關政策,是決定各世代終生收益與負擔以及資源分配的最主要因素,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乎老年福祉與代際公平。
在社會保障體系中,養老保險的制度安排及其相關探討,具有歷久彌堅的生命力與重要性。強制性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存在的理由主要包括:利他主義和老年福利;商業養老保險中的信息不對稱,也即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公共養老體系還可以糾正家庭在行為選擇上的“短視”,幫助家庭選擇最優的消費-儲蓄路徑。目前養老保險在許多國家已經是穩固的制度安排,成為工作與休息、勞動收入與再分配、利己主義與共同責任,以及貨幣關系與社會權利之間的中心聯系。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正在從長期的試驗性改革走向穩定發展狀態,近年來的改革體現了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和可持續的目標方向。國務院于2009年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2011年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4年將二者合并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20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接近10億,其中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5.42億,在擴大覆蓋面的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國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不斷提升,特別是為農村老年群體提供了穩定的收入來源,發揮了顯著的減貧效應,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居民消費。然而,我國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仍然存在,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具體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方面,仍面臨以下問題。
首先,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絕對數值和相對水平過低,不能有效促進內需。新農保制度建立之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水平為每人每月55元,雖然經過多次調整,但待遇仍處于較低水平。根據人社部與財政部相關文件,從2020年7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103元調整至108元,在滿足老年居民基本生活開支方面仍然存在較大提升空間。第二,不同區域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差距較大。地區經濟實力對于居民養老保險財政投入的影響明顯,部分地方政府會選擇以最低補貼標準進行繳費補貼,地區待遇差異巨大且斷層明顯,導致不同地區農村老年居民的實際收益和“獲得感”存在較大落差。第三,不同養老保障制度之間待遇差距較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不但遠低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水平,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農村低保待遇高于基本養老保險水平的“倒掛”現象。
當前我國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解決新時期面臨的各種中長期問題的重要戰略舉措之一是立足于內。而過低的居民養老保險水平不利于引擎內需,不利于構建新發展格局,更不利于推進共同富裕。未來,完善我國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要以“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思路”為基本工作思路,形成“以保障基本生活為主的社會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的基本生存和發展需要”為民生工作底線,適度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保值增值和繳費激勵機制。通過推動“公共資源向農村覆蓋”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做好“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工作,扎實推進共同富裕。
(文:郭 瑜 中國人民大學共同富裕研究院研究員、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勞動人事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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