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科技局與呼和浩特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落實〈關于建設科技強市推動首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該細則全面覆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高校院所與企業研發投入激勵、重大科技創新載體培育、科技服務與成果轉化等多個關鍵領域,明確具體的支持內容、申報流程及資金使用管理規范,為各類創新主體享受政策優惠提供清晰指引,旨在加速科技強市建設步伐,全面提升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核心競爭力。
全周期服務推動政策落地。《實施細則》明確了獎補政策的申報流程、兌現要件、資金用途等實施細節,讓企業更進一步了解政策的享受內容,同時建立了“申報—審核—撥付—評價”政策兌現全流程體系。此外,擴大了獎補范圍,不僅涉及科技創新平臺、創新主體等,對科技服務業企業、駐呼高校院所、研發總部等加大了獎補力度。
靶向施策激發產業活力。在原有《關于進一步推動科技創新構建區域創新中心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實施細則》對相關支持事項做了更進一步的升級,精準匹配創新主體,實現從“大水漫灌”到“精準滴灌”的質效轉變。如在重大科技創新平臺支持方面,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創新平臺和自治區級創新平臺,將連續3年分別給予每年不低于500萬元和300萬元的科技經費支持,為平臺的發展注入強勁動力。在成果轉化提質增效方面,建立科技服務業重點監測企業培育庫,對新入統的規上科技服務業企業和新納入重點監測的科技服務業企業,將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和3萬元的科技經費支持。對績效評價為一、二級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也將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和20萬元的科技經費支持。此外,還支持“鏈主”企業牽頭打造前沿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應用場景項目,每個給予不低于100萬元的科技經費支持。
加大研發厚植創新沃土。為加大研發投入支持,《實施細則》建立規上企業研發投入激勵機制。對年研發投入增長量超過1000萬元的規上企業及駐呼高校院所,將按照年增量的10%給予科技經費支持,每戶每年最高可達300萬元。同時,對新引進且當年研發投入額超過1000萬元的研發總部,將按照投入額的5%給予支持,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在科技人才創新激勵方面,《實施細則》對兩院院士在呼和浩特市建立的工作站給予連續3年每年不低于500萬元的工作經費支持,為科技人才提供良好的創新環境。(記者 武子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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