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由南都個人信息保護研究中心主辦的第六期“南都數字經濟治理論壇”在北京舉行,本次論壇上,專家們聚焦“反壟斷:發展與規范并重,平臺經濟走向何方”,對當下平臺經濟反壟斷監管中的熱點話題進行了討論。
從2020年以來,國內反壟斷執法進入常態化階段,尤其是針對平臺經濟的反壟斷調查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如何正確理解反壟斷對于平臺經濟監管的意義,反壟斷監管正朝著什么新思路發展?
在論壇上,專家們表示,反壟斷已經是平臺經濟監管的重要一環,超大型平臺在經濟社會中扮演的角色隨著環境變化也要發生深刻的轉型,“鼓勵創新”正是平臺經濟監管的重要目標。
“鼓勵創新”納入立法
我國的《反壟斷法》修訂正在有序進行。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出,下一步將積極參與反壟斷法的修訂工作,認真研究起草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司法解釋,不斷細化和完善平臺企業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標準,促進創新要素自由有序流動、高效配置,維護公平有序競爭秩序。
而早在2020年1月2日發布的《<反壟斷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中,第一條立法目的中,就明確新增了“鼓勵創新”一項。
論壇上,中國信通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監管研究部主任李強治表示,“應該積極和理性看待平臺經濟反壟斷監管,強監管也是有必要的,但是不能把監管和創新發展對立起來,創新是為了促進發展,監管是要科學合理的監管,且一定是有利于促進創新的。”
李強治認為,當下平臺經濟存在惡性競爭的問題——如果企業通過實施“二選一”就可以實現維持市場優勢地位的目的,那么企業就不會把資源投入到技術創新上,投入到真正可以提升運營效率的競爭力上。
多位專家提到,單靠反壟斷無法解決平臺治理的所有問題,但卻是有效且威懾力較強的一種監管手段。總體來說,加強反壟斷監管,有助于引導平臺企業走出低水平競爭和重復競爭的怪圈,轉向提升核心創新能力。
創新與反壟斷的關系在業界備受關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時建中也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都會扭曲競爭機制、破壞競爭秩序,損害創新;只有良好的競爭環境,才能繁榮創新;只有創新,才能提高競爭的層次和水平;只有提高競爭的層次和水平,才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因此創新需要作為反壟斷界定的重要標準,讓反壟斷實現競爭與創新的互動,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從全球經驗看,每輪反壟斷之后,大企業的發展并沒有被限制發展,例如微軟、亞馬遜、谷歌等美國的科技巨頭,在長期反壟斷監管環境中仍在不斷創新成長,不斷的提升競爭能力。
大企業和創新、競爭之間其實存在辯證關系。在經濟學界,熊彼特創新理論指明,寡頭競爭下市場結構有利于創新鼓勵,專家們認為,這個理論在當前仍然適用。例如近年來,中國多個領域的國有企業開始出現合并新趨勢,中國中車、中國中船都完成了合并。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戴龍就指出,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國內大型企業面臨的競爭不是國內的競爭,還有全球性的競爭。反壟斷需要兼顧“國際比較”,引導大企業以創新發展國際競爭力也被專家們重點討論。
戴龍還認為,壟斷與否的關鍵要看“是否阻礙創新”,反壟斷法的修訂不能只將‘鼓勵創新’放在立法目的上,還要落實在具體制度框架上,在執法實踐中應評估創新對產業發展、競爭的影響。為此,他建議可以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全面深入的經濟、法律和技術分析,為執法機關提供參照。
中國平臺經濟新階段:大小平臺同步快速發展
論壇上,李強治分析了中美平臺經濟發展的最新變化。
據中國信通院數據,2020年全球100億美元以上的數字平臺企業有76家,價值總額達到12.5萬億,受疫情影響,全球經濟雖然出現負增長,但是平臺經濟卻得以逆勢保持高速增長。
在國內,截至2020年底,我國價值超10億美元的數字平臺企業達197家。排名前十的平臺企業市值占比由2015年的82.4%下降至2020年的70%。總體市場結構大致由“二八結構”轉變為“三七結構”。
從平臺類型看,在線教育、金融科技、數字媒體、本地生活、物流等領域中,10億美元以上獨角獸級別平臺都超過了20家,其中電商平臺數量最多,醫療、本地生活和在線教育類三類平臺增長最快。去年疫情下,這些領域創新非常活躍,新平臺不斷涌現。
“這說明我國總體平臺經濟市場呈現大小平臺同步快速發展的勢頭”。李強治稱。
戴龍教授也表示,“我們跟美國有很大的差距,我們即便加強監管背景下,同樣可以看到新型平臺數量在增加,表明市場競爭驅動,創新驅動力量很強。并沒有像美國,存在‘亞馬遜下面不長草’的現象。”
熊鴻儒還提及,當前平臺經濟領域同時存在競爭不足和競爭失序問題,也因此,我國的反壟斷監管較為明確,對保護中小企業利益、保護弱勢群體、保護初創企業都有其作用;平臺監管必須需要拿捏好監管尺度、節奏和協調性,引導市場正向預期,不斷激發平臺經濟領域的全社會創新活力。
實際上,我國的反壟斷監管一直強調,平等地適用于所有經營者,對內資外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互聯網企業和傳統企業一視同仁,反壟斷監管常態化并不僅僅針對平臺經濟。
中國的互聯網平臺走到了新發展階段的關鍵時期。在移動流量紅利見頂的行業背景下,平臺用戶增長進入穩定期,進入存量競爭時代,平臺自身需要邁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近期經濟學家任澤平也公開撰文表示,互聯網下半場應更強調普惠性、共贏性、有序性,平臺經濟走入下半場;平臺化是全球企業轉型的大趨勢,平臺經濟發展空間仍然廣闊,健康發展、服務實體經濟、創造社會增量價值是發展方向。
他預計,國家將更多從“健康性”角度衡量平臺經濟的優劣,強調平臺經濟在促進社會福利,推動地區發展平衡,探索平臺綜合治理,高精尖技術重點突破等方面的成果,并在此基礎上構建國家競爭新優勢。
平臺經濟作為數字化基礎設施,連接用戶、企業和政府的橋梁,對于社會穩定、經濟與產業發展升級、國家戰略意義重大。例如,在企業層面,大平臺企業可打通產業鏈堵點痛點,助力中小企業成長,助力產業轉型升級,形成良性生態,為眾多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和產業鏈升級的實驗場;在政府層面,平臺經濟應服務國家戰略,助力提升政府科學治理水平,對內是經濟增長新動能,對外是國家競爭新優勢。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大型企業已經在社會價值創新的道路上做出了嘗試。
2021年4月19日,騰訊宣布了“扎根消費互聯網,擁抱產業互聯網,推動可持續社會價值創新”的新戰略升級,并宣布將首期投入500億元用于可持續社會價值創新,對包括基礎科學、教育創新、鄉村振興、碳中和、FEW(食物、能源與水)、公眾應急、養老科技和公益數字化等領域展開探索。
騰訊已經將社會價值創新作為新底座,牽動所有核心業務。例如,人們熟悉的社交工具微信正在不斷發揮更大的連接作用,微信小程序等數字化工具在疫情中發揮了重要的助力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以及促消費、穩就業作用。《數字化就業新職業新崗位報告》顯示,由公眾號、小程序、視頻號、微信支付、企業微信等共同構成的微信生態,在2020年衍生就業機會3684萬個,同比增長24.4%。
阿里巴巴和京東等電商型平臺,也在強調助力中小企業發展。疫情后阿里巴巴推出“春雷計劃”,免除一系列收費和傭金,推出“0賬期”措施,提供資金、物流和技術上的服務,主動助力中小企業、產業帶通過數字化轉型自救。
整體看來,專家呼吁客觀看待互聯網平臺發展對于社會經濟的作用和存在的問題,反壟斷是為了鼓勵創新、引領規范發展,并不是反對大企業,反壟斷問題也不應該被“泛化”或妖魔化。
2021年3月15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提出“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已經為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指明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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